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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与日本国东丽株式会社、东丽(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资意向书
发布时间:2015-10-29        浏览次数:536        返回列表

 2015年5月25日,北京万邦达300055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邦达”)之全资子公司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江苏万邦达”)、日本国东丽株式会社(以下称“乙方”)与东丽(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共同出资在中国盐城市设立生产MBR膜元件和MBR膜组件的合资企业,双方共同经营,为此达成以下意向。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资当事方介绍
  1.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盐城环保产业园光伏路绿巢大厦415室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法定代表人:王飘扬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除电动三轮车)、化工产品(除农药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农膜限零售)、仪器仪表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该公司为万邦达的全资子公司。
  2.日本国东丽株式会社创立于:1926年1月
  总裁及首席运营官:AkihiroNikkaku
  实收资本(截至到2010年6月30日):147.873亿日元
  主要业务:制造、加工以及销售下列产品:
  纤维和织物:尼龙、聚氨酯、长丝纱丙烯酸纤维、短纤维、细纱、尼龙编织与针织面料、聚酯纤维与丙烯酸纤维;非编织面料;人造麂皮、服装。
  塑料和化学品:(以下信息技术类产品中的薄膜产品与塑料产品除外)尼龙、ABS材料、PBT树脂(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PS薄膜以及其他树脂与注塑产品聚烯烃薄膜;聚酯纤维、聚丙烯、PPS以及其他薄膜及加工薄膜产品;人造纤维与塑料产品原材料;石膏;沸石催化剂;精细化学品,如药物与农药用原材料;兽医类药物。
  IT相关产品:用于信息及电信类产品的薄膜和塑料产品;电子电路与半导体材料;LCD彩色过滤器及相关材料和设备;用于等离子显示面板的材料;磁性记录材料;石墨材料与相关设备。
  碳纤维复合材料:碳纤维、碳纤维合成材料以及注塑产品。
  环境和工程:综合工程;公寓;工业机械设备;环境设备;水处理薄膜及相关设备;住房、建筑以及土木工程应用材料。
  生命科学和其他业务:药物及医疗产品;分析、物理评估及研究相关产品。
  3.东丽(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1287号1幢319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桥本和司
  注册资本:14745.4243万美元
  经营范围: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和提供担保;5、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6、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五、承接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六、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七至十七具体内容详见批准证书)
  十八、经中国银行601988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
  十九、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二十、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二十一、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投资企业所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二十二、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从事产品全部外销的委托加工贸易业务。
  二十三、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资意向书主要内容摘要
  (一)公司类型
  合资公司的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董事会为最高意思决定机关,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二)合资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万邦达东丽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工商审批为准)
  英文名称:TorayWBDMembraneTechnology(JS)Co.,Ltd.
  (三)出资比例、出资方法
  出资比例:甲方49%、乙方41%、丙方10%出资方法:所有合资当事方以现金出资。
  (四)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在合资合同中规定。
  注册资本:480万美元。(但有可能按照投资总额的金额在合资合同中进行变更。)(五)合资公司设立地合资公司设立在中国盐城市。
  (六)合资公司经营范围
  MBR膜元件及MBR膜组件的生产、销售、应用开发和技术服务。MBR膜元件及MBR膜组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及其应用开发和技术服务。
  三、意向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丽株式会社成立于1926年,是一家以生产合成纤维为主的著名的全球性综合化工企业,是世界上最早从事反渗透膜技术开发的企业之一。东丽完成了被认为是二十一世纪污水处理技术革命的膜生物反应器(MBR)的技术开发,并投放于中国市场。
  公司在本次合作前,在公司的项目中已多年使用东丽生产的各类膜产品,本次合资公司的设立将填补公司在膜生产领域的空白,能够推动公司设备生产和销售业务模块的发展,有利于公司降低主营业务的营业成本,实现营业利润的长期稳定增长,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公司在整个产业链的战略布局。
  本合并意向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尽管三方已签订合并意向书,为三方未来的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因为该意向书目前仅表明三方的意向,除对合资公司设立相关费用承担义务外,双方尚未最终确定签订合资合同和设立合资公司,未来能否对公司业务产生实际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三方签署的《合并意向书(中文)、(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