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 - 2018年4月20日 - 世界领先的光伏企业晶科能源(“晶科能源”或者“公司”)(纽交所代码:JKS)今日宣布,哈萨克斯坦国际绿色技术与项目投资中心首席执行官萨克•努尔兰与晶科能源亚太区域总经理李燕,代表双方就太阳能开发投资项目合作签署谅解备忘录。晶科能源将凭借其在光伏研发、生产和应用等方面的专业性,以及全球化的服务网络和经验,为哈萨克斯坦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建言献策,推动该国家能源结构的转变和绿色基建的投资。
晶科能源CEO陈康平先生表示,“作为中亚地区最大的经济体,哈萨克斯坦是中国连通欧洲大陆的重要纽带,是中国‘一带一路’的战略合作伙伴,同时也是致力于绿色基础设施投资的新能源大国。哈萨克斯坦拥有充沛的太阳能资源,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潜力,我们乐于见证哈萨克斯坦政府采取措施向绿色可持续发展经济过渡。”
“作为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制造商,晶科能源将为哈萨克斯坦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并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加强与哈萨克斯坦的合作。相信此次建立的合作伙伴关系将有效推动后续具体项目的落实,并将促进哈萨克斯坦的绿色经济发展,使其本国人民受益。”陈康平先生补充道。
关于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纽交所代码:JKS),是世界领先的太阳能光伏企业。公司为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智利,南非,印度,墨西哥,巴西,阿联酋,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比利时以及其他地区的地面电站,商业以及民用客户提供太阳能产品,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晶科能源拥有垂直一体化的产能,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硅锭和硅片产能达到约8吉瓦、电池片产能达到约5吉瓦,组件产能达到约8吉瓦。
晶科能源在全球拥有超过12,000名员工及8个全球化生产基地;日本(2),新加坡,印度,土耳其,德国,意大利,瑞士,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巴西,智利,澳大利亚,南非以及阿联酋16个海外子公司;销售团队遍布英国,保加利亚,希腊,罗马尼亚,约旦,沙特阿拉伯,南非,埃及,摩洛哥,加纳,肯尼亚,哥斯达黎加,哥伦比亚,巴拿马和阿根廷。
更多详情,请登录晶科能源官方网站:www.jinkosolar.com
安全港声明
新闻稿包含前瞻性声明,该等声明系根据美国1933年修正后的证券法第27A条以及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21E条以及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的规定做出。该前瞻性声明可以通过如“将要”、“预计”、“预期”、“目标”、“旨在”、“计划”、“相信”、“预估”和其它类似的用语来识别。包括关于晶科能源的看法和预期的声明,均属于前瞻性声明。该声明涉及内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前瞻性声明内容有本质的不同。有关上述风险及其它风险的详细资料载于晶科能源向美国证券交易会公开报备的文件中,包括20-F版财年报告。除适用法律要求之外,此新闻稿提供的任何资料截至此新闻稿发布日期有效,晶科能源不承担更新此等资料的任何义务。
投资者和媒体请联系:
中国地区:
Mr. Sebastian Liu
JinkoSolar Holding Co., Ltd.
Tel: +86 21 5183 3056
Email: pr@jinkosolar.com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