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祥晖新能源铁岭鸡冠山15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祥晖新能源铁岭鸡冠山15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铁岭祥晖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4日——2018年8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邱铁军
联系电话:13841048888
附件:
祥晖新能源铁岭鸡冠山15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验收调查报告.pdf
祥晖新能源铁岭鸡冠山15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验收意见.pdf